各基层工会:
为传递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和关怀,根据《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辽工发【2023】2号)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校工会将发放2024年上半年退休、结婚纪念品、生育慰问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类型
1、退休纪念品
2024年1月—6月办理退休的教职工(已经领取的无需再领)。
2、结婚纪念品
2024年1月—6月登记结婚的教职工(已经领取的无需再领)。
3、生育慰问品
2024年1月—6月生育的女教职工(已经领取的无需再领)。
二、领取方式
请退休教职工持退休证,结婚教职工持结婚证,生育女教职工持新生儿出生证明,于7月12日前,由基层工会或者本人到校工会领取。
生育慰问品联系人:高璐璐
退休、结婚纪念品联系人:宋佳利
联系地址:行政办公楼412室
联系电话: 84762826
校工会
2024年6月25日